以因特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国际性,使各国立法和司法的介入成为困难。为此,有学者主张等待全球的统一协调和国际社会制定一个统一的“网络法”,以规范网上行为所引发的任何法律问题,包括网络纠纷国际管辖权的争议问题。这种网络交易纠纷管辖权理论称为( )
管辖权相对论
网络自治论
全球统一协调论
网址作为新的管辖基础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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