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工程建设标准条文中,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,可作为强制性条文的有()。
直接涉及国家主权的条文
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条文
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条文
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文
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条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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