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以下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说法,不正确的是( )。
建立国家、省、地市、县四级监测预警机制和国家、省两级应对机制
治理只针对临床必需、用量小、交易价格偏低、企业停产或临床需求突然增加等问题
治理对象是指临床必需、用量小、市场供应不稳定、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
治理原则是分级应对、分类管理、会商联动、保障供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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