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企业违反储存、销售的规定,应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如逾期不改正的,应责令停业,并处
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
50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
500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
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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